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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程

2021-11-16  |  来源: 青海金标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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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省司法厅面向全省选任人民监督员237人;省级人民监督员10名;市级人民监督员227名,其中西宁市34名、海东市58名、海南州18名、海北州19名、黄南州40名、玉树州30名、果洛州23名、海西州增补5名。人民监督员选任程序如下:

      本次选任工作分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公示和公布名单等程序。省司法厅及各市(州)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本人提供《人民监督员推荐(自荐)表》(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入口自行打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期间,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以及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要求等因素,择优提出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并从其他报名人员中补选。经考察合格的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名单,分别在青海司法行政网和各市(州)司法局官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省司法厅和各市(州)司法局分别作出选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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