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9〕7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具有玉树市户籍(落户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或在玉树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本州(含一市五县)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的退役军人(需提供玉树市街道、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二)招聘条件:考生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下午17:30前到玉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窗口:F13、F14、F15、F16窗口)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
1.玉树州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本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全部信息页);
4.毕业证复印件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6.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7.其他证明材料:《残疾证》、《低保证》、《扶贫手册》、《退伍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举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岗位待遇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9〕73号)要求,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政府给予的岗位补贴,补贴按照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我州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额度以人员在岗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