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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总成绩公布及体检、政审通知

2021-07-28  |  来源: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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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附表2),公示期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表》(附表1、附表2)中“备注”栏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2021年8月3日、4日。进入体检的考生务于规定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2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体检费360元(考生自备现金,医院不支持微信、银行卡等付款方式),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东2-2号,城和商住楼下)体检中心门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重要提示:此次体检分两天(8月3日、4日)进行,请考生务必仔细查阅本人的体检时间,准时参加体检。

注:为了加快招聘进度,进入体检考生体检结束后,报考市直单位的请于体检当日下午17: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报考各县区单位的请于体检当日下午17: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办理考察(政审)手续,如果体检没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考察(政审)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成绩计算和递补原则

根据《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1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小于1︰1)的,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按有效成绩计算)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优先招聘条件不能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来体检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检,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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