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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州事业单位招聘83人

2021-04-19  |  来源: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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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1〕45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21年海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其中:定向招聘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8名,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全省、全州以及同德县、兴海县范围进行。其中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全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同德县、兴海县招聘范围包括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在本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定向三类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中招聘范围为海南州的岗位,在海南州服务人员或具有海南州户籍的服务人员均可报考。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详见《2021年海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9时-4月25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9时-4月28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定向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县人社局、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临聘(或同工同酬)医务人员的身份认定由卫生主管部门牵头,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在各地卫生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内部核查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人员的,将进行5天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由卫生主管部门到单位查证核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一)加分条件:一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二是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1年4月21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二)加分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资格,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提供本人和父母户口簿、父母工作或退休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0日至5月12日到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城北新区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参加报名的退役士兵(不包括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5月6日9时-5月8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五、笔试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5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五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三)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 政策加分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五)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报考其它科目岗位的(包括资格条件中有“精通藏汉双语口语;精通藏汉双语口语,具有藏汉双语的阅读、书写能力”等要求的岗位),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七)资格条件中有“精通藏汉双语口语;精通藏汉双语口语,具有藏汉双语的阅读、书写能力”等要求的岗位,面试前专门进行民族语言(文字)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六、现场资格审查

(一)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由州人社局、州卫健委负责。

(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向海南州人社局、州卫健委提交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书、含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七、面试

(一)例行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海南报社编辑岗位、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以及医护岗位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八、体检、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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